三门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
为切实保护白天鹅栖息环境,共同守护白天鹅宁静家园,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白天鹅及其栖息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开发区实际。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区域
开发区全域为禁放区,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责任规定
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履行好相应职责,建设管理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分局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向阳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部、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做好属地及本行业领域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相关工作。
辖区各企事业单位、行政村、社区、物业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本单位、本区域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三、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
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相关部门管理不力的依规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门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