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 年 1 月,《三门峡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管理办法(暂行)》正式出台,将于 2026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旨在规范中心城区停车设施相关活动,破解停车难题、改善城市交通环境。
主要内容包括:
适用范围与管理对象:覆盖湖滨城区、陕州城区等中心城区范围,管理对象分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泊位三类。
停车设施供给拓展:鼓励利用公共设施地下空间、机关企事业单位自用土地等建设或增建停车场;重点区域通过资源共享、价格调节优化设施规模;支持老旧区域改造扩建及利用城市边角地等建设临时停车设施,且建设需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泊位施划与收费管理:路内停车泊位由公安交管部门施划,道路红线外公共区域泊位由城管部门按 “应划尽划” 原则施划;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类模式。
相关方责任与禁止行为:停车场经营者需公示相关信息、配建必要设施、落实管理制度等;机动车驾驶人需规范停放、按规缴费,不得妨碍无障碍泊位使用等;禁止擅自设置障碍物、擅自增减停车泊位等违规行为。
免费政策:经批准的免费时段和场所停放的机动车,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免收费用的机动车,可享受停车免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