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生活网讯 日前,卢氏县某镇居民闫某、成某某、常某某因“袭警”被卢氏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批准逮捕。有力维护了公安民警的正当权益,捍卫了法律尊严。
2016年9月30日凌晨,卢氏县某派出所民警杜某某在带领辅警出警途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闫某醉酒后摇摇晃晃在一门市门前推动一辆电动车,便上前盘查,并打算对其救助。不料,闫某醉酒失控竟对辅警踢踏、谩骂,民警杜某某见状立即对其口头制止和徒手控制。与闫某一块喝酒的常某某、成某某见同伴“吃亏了”,不由分说三人一起对民警杜某某围殴、撕拽,并扬言打的就是“小民警”,致杜某某受轻微伤、警服破损,在当地造成了恶劣影响。
案发后,卢氏县公安局立即启动民警维权预案,巡警、刑警、督察、法制快速联动,现场处置,立案侦查,终将涉案人员全部抓获归案。同时对受伤民警进行治疗慰问,并对他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规范执法予以肯定和赞扬。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杨海军 杨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