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酒后因停车与人发生纠纷,警察到场处置时竟然当众袭警。目前,该男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陕州区公安局刑事拘留。
4月10日晚,张某某应朋友之邀在一起吃饭喝酒。张某某回到其家楼下时,看到停车位被另一辆车占用。寻找占位车主未果后,张某某将占位车玻璃打碎。车主归来后随即报警。陕州区原店镇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后,张某某拒不配合,并将两名民警打伤。当晚,陕州区公安局多警种配合下,将暴力伤害民警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刑事拘留。4月11日上午,陕州区公安局领导专程到医院看望慰问受伤的民警。
陕州区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段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处警民警被伤害的案件屡有发生,严重袭扰了公安民警的执法环境,侵害了民警的合法权益。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而最新的刑法修正案新增第五款中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该规定意味着,对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进行暴力袭击的,将按照妨害公务罪规定从重处罚。 (李安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