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杜先生向本报反映称,他五岁的女儿在幼儿园期间,因幼儿园老师暴力对待孩子,导致自己女儿桐桐左眼眉骨受伤,缝合3针。事情发生后,该幼儿园百般推诿,时至今日事发已过去20多天,事情仍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投诉:老师致孩子受伤,却称孩子间推搡所致
据桐桐父亲杜先生介绍,他女儿桐桐今年五岁,在市区十一局幼儿园上学。2016年12月14日上午9点50分左右,他正在上班,突然接到十一局幼儿园老师的电话,称桐桐在幼儿园受伤,已经被送往黄河医院接受治疗。由于工作单位距离市区较远,杜先生立即电话通知妻子孙女士,赶往医院了解情况。医生告诉孙女士,桐桐左眼眉骨处受伤裂口,需要缝合3针。
杜先生告诉记者,当天中午他回到家中,向孩子询问事发经过。据桐桐描述,当时她拿着东西送往教室一角铁架子方向走,班上另一名调皮的小女孩尾随其后也跑向铁架子。该班级老师优优发现那个小女孩乱跑,随即冲上去抓住小女孩的衣服一把将她推倒在地,将走在前面的桐桐撞倒,眼部磕在了铁架子上。
当天下午,杜先生赶到十一局幼儿园了解情况,该幼儿园一老师向其解释说,教室里孩子多,互相推搡打闹才导致孩子摔倒受伤。杜先生要求查看教室里的监控视频,该老师以园长和管监控的工作人员不在,杜先生当天没有看到监控画面。
12月15日,杜先生再次来到十一局幼儿园,见到了该园园长尚女士,在杜先生的强烈要求下,幼儿园同意杜先生查看监控。杜先生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在14日上午9点20分左右,孩子受伤原因与孩子描述的基本一致,监控中显示该班老师优优的确有暴力对待幼儿的行为。
现状:事发近一月得不到处理,孩子暂未返校
杜先生告诉记者,目前桐桐的伤口已长住,但是在眼角的位置留下明显疤痕。医生告诉他,将来孩子脸上会留下疤痕,几年后还需要进行除疤治疗。
杜先生说,事发后,孩子便没再到学校上课,暂由他和妻子轮流请假在家照顾。期间,杜先生咨询医生和律师后,向幼儿园方提出园方赔偿孩子的营养费、自己请假一个月的误工费及孩子后期除疤治疗的费用。但是幼儿园方以没有住院就不能赔偿营养费为由,拒绝赔偿。同时,对于杜先生提出的务工费,幼儿园方并不接受。至于孩子将来面部除疤治疗费用,幼儿园方称等到将来实际发生时再做赔偿。事发至今已经过去了20多天,杜先生多次找园方交涉,一直未果。
据了解,桐桐在医院接受治疗共花费了1000元左右,由幼儿园支付。至于杜先生提出的相关赔偿和补偿,截至记者采访,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因此,桐桐暂时还未返回幼儿园上课。
声音:十一局幼儿园体罚学生并非偶然
据十一局幼儿园的其他家长介绍,该园老师体罚学生的事情并不是偶然事件,桐桐受伤的前几天,还班级曾有一名幼儿因淘气扣墙皮,该园老师将这名幼儿的手往墙上摔,导致该幼儿手受伤。
采访当天,记者拨打了该受伤孩子家长的电话核实。该家长告诉记者,2016年12月初的一天,自己的孩子确实在幼儿园期间,手部受伤。该家长对记者说,往常如果孩子在学校因调皮捣蛋摔伤了,下午接孩子的时候,老师们都会将情况告诉家长。但是那天孩子手部受伤,却没有老师向她解释。晚上到家看到孩子手上有伤疤,孩子才说出了实情。第二天向学校询问,老师才支支吾吾地承认没有将情况及时告诉家长。该家长说,由于自己孩子受伤不严重,她便没有深究。
对于十一局幼儿园短时间内连续出现孩子在幼儿园受伤,该家长十分生气,她说:“家长处于对幼儿园的放心,才将孩子寄托在此。我们将健健康康的孩子交到幼儿园,希望我们带回去的时候也健健康康。”同时,对于十一局幼儿园对老师管理,以及幼儿园老师们的素质家长们十分质疑,并希望类似的事件不要再发生了。
回应:教育部门已介入调查
1月3日下午,记者致电十一局幼儿园尚园长,尚园长告诉记者,杜先生反映的事情确有发生,目前幼儿园方正在于当事孩子家长协商处理,同时表示幼儿园方将做出让步。具体细节,尚园长并没有对记者说,称具体情况将向湖滨区教科体局作情况说明。
随后,记者与湖滨区教科体局民办教育科取得联系,该科室王主任告诉记者,事发后,十一局幼儿园并没有向区教科体局反映,他是2日晚上在网上看到后才得知此事,目前区教科体局正在调查此事。
1月4日,记者再次与湖滨区教科体局取得联系,关于该事件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截止发稿,该局未向本报提供。
1月4日下午6时许,记者采访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他告诉记者,目前此事还在处理当中,当时情况并不像当事家长杜先生所说的,同时质疑杜先生借此敲诈幼儿园。
采访中,记者分别询问该负责人和杜先生,杜先生所提出的具体赔偿金额是多少,但是双方都没有作出回复。
同时,杜先生对十一局相关负责人所说的“敲诈”矢口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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