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则指出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为从事公众信息服务活动开设公众账号,应当经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审核,由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向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分类备案。新闻单位、新闻网站开设的公众账号可以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非新闻单位开设的公众账号可以转载时政类新闻。其他公众账号未经批准不得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
可以说规范新媒体新闻传播的文件从2014年就已经走进了人们的视线,如今的新版《规定》可以看成是旧版的强化和补充。其实聪明的媒体企业早在旧版《规定》出台时就开始完善自身的资质和服务,但是在互联网媒体高速发展的时代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够做到有“先见之明”的企业毕竟是少数,大多数还是为了利益而故意忽略了《规定》的存在。
从新版《规定》中我们不难看出,网信办旨在通过《规定》来规范媒体传播行业,维护主流新闻的权威,让新闻信息的可信度更高,避免人为地添油加醋歪曲事实。当然,有的网友认为这样的《规定》就是一刀切,限制了新媒体行业的发展。其实从内容创新的角度来看,新版《规定》是在间接促使媒体从业者和企业拿出更多优质健康的原创内容,可以说依靠篡改新闻标题和内容来吸引读者的“好日子”真的到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