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校园贷”的另一种思路
时下,主管部门也对“校园贷”现象上了心:近日,银监会下发《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业重点防控十大类风险,其中明确提出要“重点做好校园网贷的清理整顿工作”,同时“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剑指“高利放贷”及“暴力催收”问题。这也符合网民的期待。
不过,大学生的资金需求,尤其是非消费需求,并没有得到化解。
在光明网发表《资金短缺经验缺乏政策约束大学生创业之困怎么解》一文中也介绍到,针对日前中国人民大学发布的《2016中国大学生创业报告》,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院长毛基业表示,这份报告覆盖了全国31个省区市1767所高校的43万多名在校或刚毕业大学生,对中国大学生创业现状、成就和面临的挑战进行了全面、深入研究。其中,毛基业分析,资金短缺源于大学生外部融资约束。“对于创业者的调查显示,六成创业者主要使用自有资金,仅有不到四成的创业者利用了外部资金,其中有24.7%的创业者利用了贷款。这显示出我国现阶段大学生创业融资体系发展较为滞后,创业者面临较多融资约束。”
网民@寻一颗云水禅心:现在的大学生,特别想创业,没有资金的,感觉特别无助,有同感的举手。
网民@用户5489936029:我本来以为十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很好获得,但现实是很难得到,机构投资人不会把十万块钱给一个初出茅庐的大学生,但我自己周围很难有拿的出十万块钱给我作为启动资金的。
在对“校园贷”的监管及整治中,不该等到悲剧发生后,才认识到其紧迫性和严重性。监管怠慢、存侥幸,发生悲剧即“打脸”。但在整治过程中,也应合理考虑大学生群体正当的资金需求,引导合法金融机构开展规范的校园金融业务,进行“供给侧”的改革,同时普及金融知识,也不失为一种可供参考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