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地暖不暖,消费者获赔
【基本案情】2016年12月19日,市工商局“12315”中心接到一起建材类的消费投诉,投诉人杨先生称其于2013年5月在开发区建材市场内的某地暖店购买并安装了60余平方米价值6000元的地暖设施一套,地暖设施安装后远远达不到预期的取暖效果,投诉人每年都找商家进行维修检查,但总无成效,店家始终查不出问题所在,而且还编出各种理由进行搪塞,不予解决。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到投诉后,天鹅湖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对被投诉的地暖店负责人下达了询问通知书,并对投诉情况展开调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过工商所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投诉方同意一次性补偿投诉人地暖后期改造补偿款人民币4000元整,投诉人对地暖设备自行改造。
案例二:虚假广告骗学生,工商出击维权
【基本案情】2016年4月14日,市工商局“12315”中心接到举报称,位于市区建设路红场步行街的三门峡市远光商贸有限公司,在附近的学校门口以及微信平台上发布内容为“辛逸牌中考体测鞋有效提高跳远成绩5厘米至15厘米,800—1000米提高5至10秒”的广告。
【处理过程及结果】湖滨分局执法人员于2016年4月14日至26日对经营场所展开调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定该广告为虚假广告,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罚款2000元。
案例三:职业打假人投诉华润万家腰包案
【基本案情】消费者冯卉向市工商局“12315”中心投诉,称其于2016年4月30日在三门峡华润万家购买的腰包,经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询,吊牌上的生产商不存在,厂址不明确;经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查询,腰包上的注册商标“FUTEJIA”不存在。
【处理过程及结果】湖滨步行街管理办公室执法人员在接到转办的投诉举报后,到三门峡华润万家进行检查,并于2016年6月24日向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协助调查函。通过调查执法人员了解到,三门峡华润万家没有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构成销售商品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责令三门峡华润万家停止该产品的销售活动,并处以2000元罚款。
案例四:置业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基本案情】2016年3月15日,市工商局湖滨分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称,位于上阳路与和平路交叉口的三门峡市嘉亿置业有限公司销售部发布内容为“10元可能买套房”的宣传广告及“10元抽首付,以租养供”的广告宣传页。
【处理过程及结果】湖滨分局执法人员于2016年3月15日至18日对该事件展开调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定该广告为违法广告,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