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残疾人联合会统计:截至2017办理《残疾人证》45925份

2017-02-14 09:37:22来源:黄河时报 作者:詹江峰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持证残疾人45000余人

日前,河南省残联组织召开了全省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和2017年全省残联工作会议。会议指出,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要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努力做到全覆盖,实现应保尽保。要不断提高保障能力,逐步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康复护理、社会保险缴费资助等保障标准,扩大覆盖范围,形成长效机制。同时会议指出,今后五年,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那么,我市共有多少残疾人,他们目前可以享受什么样的政策福利……昨日,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三门峡市残疾人联合会。

据市残疾人联合会统计,截至2017年2月13日,我市共办理《残疾人证》45925份:其中视力残疾3847人,听力残疾3636人,言语残疾1566人,肢体残疾28053人,智力残疾5138人,精神残疾2541人,多重残疾1144人。

2016年三门峡市残疾人大学生资助仪式现场

我市残疾人可在多个方面享受福利待遇

据市残疾人联合会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市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康复医疗、教育培训、社会福利等方面均享有不同程度的福利待遇。近年来我市不断提高残疾人待遇,改善残疾人居家环境,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预计到2020年,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将明显提高,使残疾人能共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日前,我市对175户城乡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平均每户标准约为3500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家中的地面平整及坡化、房门改造、坐便器改造等;对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实施补贴,每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以及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燃油补贴每人每年260元。

我市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享受多种救助

基本生活补助  将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贫困残疾人以及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直接纳入低保范围。对低保中的重度残疾人,在原有低保救助水平的基础上,采取定额补贴等措施提高救助水平,补贴标准高于低保标准的20%以上。

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和低收入家庭实行临时救助。将“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或赡养人)残疾人全部纳入“五保”集中供养或居家安养范围。

康复医疗救助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村合作医疗范围,将贫困残疾人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对纳入城乡低保的残疾人每人每月补助100元。

通过政府项目逐步实现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并逐步将救助范围扩大到成年残疾人。

建设假肢装配无障碍市,为符合条件的肢体残疾人免费装配假肢。

教育培训救助  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年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2016年达到6000元。

对考取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高等本科院校的残疾人,分别给予4000元和5000元的一次性资助。

对通过自学考试或成人教育获得大专和本科学历的残疾人分别给予2000元和2500元的奖励。

全市16—59周岁的残疾人可免费到符合资质的的市、县职业技术学校进行职业技能和职业技术培训。

社会福利救助  残疾人可凭《残疾人证》免费乘坐辖区内公共交通汽车。

残疾人可凭《残疾人证》免费进入博物馆、展览馆、动物园、旅游风景区等公共场所。

在每年的“全国助残日”“国际聋人节”“国际盲人节”等残疾人相关节日,残疾人所在单位应对相应类别残疾人放假一天。

临时救助  对发生意外没有路费回家的,发生火灾、交通事故等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困难等出现临时生活苦难情况的残疾人,发放500—1000元的一次性临时困难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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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0) 编辑:薛睿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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