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确保农民工和企业职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结合三门峡市实际情况,从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月25日,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中国人民银行三门峡市中心支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总工会11个部门将联合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建设施工企业以及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农民工其他权益保护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将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单位,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严肃处理。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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