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日,陕州区法院对“老赖”陈某某依法拘留,陕州区某救灾扶贫互助会与陈某某借贷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中,逃避还款长达6年的“老赖”终于得到法律严惩。
该案中,陈某某面对仅仅9000余元的还款义务拒不履行,面对执行通知书视若无睹,以长期在外打工为由,躲避、逃避执行,甚至在被司法拘留后,其儿子还找人托关系来说情,试图履行部分执行款,让请求法院提前解除拘留。
执行干警当场回绝陈某某家属的不合法要求,并告知其家人,“不足万元的执行案件,必须一次性履行完毕,否则,拘留之后,还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陈某某的家属看到执行干警态度强硬,当即选择履行法定义务。
12月12日下午,陕州区人民法院门口响起阵阵鞭炮声,陕州区某救灾扶贫互助会负责人送来锦旗,以此向执行干警表达谢意。(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颜钊 通讯员 郝兆琪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