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居民朋友:
您好!义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政府主办的一项非营利性社会保障事业,按照政府资助、政策扶持、居民个人参保的原则,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具有缴费低、待遇高、医疗消费简便的特点。为维护全市城镇居民享有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权益,现就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范围
全市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大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以参加居民医保。
二、参保办理及享受待遇时间
2017年度居民医保参保办理时间为2016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享受待遇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缴费标准
1、义马市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含大病保险)。
2、持《低保证》、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居民,个人先行缴费,缴费后由民政部门给予适当补助。
四、交费方式
1、参保居民先自行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并填写义马市居民医保交款单。
2、到义马市农业银行交费后持交费凭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参保登记。
五、提供资料
1、新参保城镇居民需提供1寸免冠照片1张,二代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2、续保城镇居民需提供社会保障卡或二代身份证;
六、缴费地点
1、义马农行花园分理处
地址:千秋矿千和小区高层1楼营业厅
2、义马农行东工地支行
地址:朝阳路百货楼对面
3、渑池农行耿村分理处
地址:耿村矿
七、享受待遇
1、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一个自然年度内,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2、门诊统筹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在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门诊看病时,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一年累计报销限额300元。
3、住院待遇。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如下表:
4、重症慢性病待遇。一个自然年度内,享有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重症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5%。
5、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一个自然年度内,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报销限额为30万元。具体为参保居民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出1.8万元以上的,可以享受二次报销,报销比例为:1.8万元-5万元(含5万元)报销50%,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60%,10万元以上报销70%。
八、办理地点 (排名不分先后)
义马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咨询电话:0398-2355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