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停车,城管可以贴条了?三门峡人赶紧看看

2016-08-26 10:26:21来源:明珠三门峡

什么?!

城管也可以贴条了?

对!这是真的……

住建部近日发布《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即日起至9月18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值得注意的是,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车、户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等处罚权,也拟被列入城管执法范围。

这又是什么?

那么就让小编就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车处罚权拟被列入城管执法范围这件事慢慢给你分析一下 !

在本次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城管行政处罚权范围包括以下六大方面:

其中提到,城管也能给违规车辆贴条了!

《办法》提出,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活动时,可核实当事人的身份等相关信息,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并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此外,还可以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查阅、调取、复制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也可依法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设施、财物。

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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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可以贴条?专家建议明确范围

执法范围中交通管理方面,《办法》提出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有行政处罚权。

“也就是可以直接贴条”。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解释,就是交管部门的一部分权限划归过来,相当于综合权限。

她认为,《办法》中体现出坚持综合执法的发展方向,合理体现综合执法和专业执法的关系。列举加概括的方式,在立法方面也可行。

但她提出,不同领域的划分可能会引发新的权限交叉,建议执法范围应更明确,注意权限切割,划分权限应进一步研究其科学性。

那么之前,城管对于违法停放的机动车是否有行政处罚权?

北京市一名城管队员告诉记者,目前,城管执法中,没有针对机动车的执法权。

据此前报道,2014年,针对便道上乱停乱放车辆,城管协助交通管理部门张贴“违法停车通知单”。随后,违法者需按照程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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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承担协管人员执法后果

城管暴力执法频发,此前,城管执法部门曾数次将责任推诿至协管人员等临时工身上。《办法》中明确,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性事务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本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承担。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姜明安曾表示,这也意味着,日后“临时工已开除”无法作为相关部门的免责牌,避免临时工“越轨办事”与用人单位逃避责任的现象。

此外,《办法》还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协管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在编执法人员,并应当逐步减少。

协管人员职责也被明确为,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执法辅助性事务。

在城管“贴单”的消息出来后

全国的网友持续、不停地炸锅

那么

你怎么看的呢?

一起说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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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0) 编辑:李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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