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今年“新农合”为啥要多缴费?

2017-01-20 09:29:52来源:西部晨风 作者:刘晨宁

近日,本报接到灵宝、渑池等地多位村民打来的热线电话,称2017年度“新农合”费用需多缴纳60元钱,村民们对此十分不解。1月19日,记者对此进行了了解。

“以前是缴90元钱,合作医疗本上显示90元钱,今年村里却通知要缴150元钱,但医疗本上还是只显示90元钱,不知道为啥要多缴钱?而且金额显示也不对呀?”近日,灵宝市川口乡赵家沟村村民建先生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疑问。无独有偶,渑池、陕州区等地多位村民也向本报打来类似的询问电话。

记者随即咨询了三门峡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该中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科科长李翔对此进行了解释:“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6]194号)精神,全省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行整合,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17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据了解,根据新规,2017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含大病保险),其中60%(即90元钱)金额计入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剩余金额和三级财政补助金额全部计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用于参保人员的患病住院、重特大疾病、门诊重症慢性病等医疗费用支付。同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有所提高,如住院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和服务项目三项目录范围进一步扩大,报销范围更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将更加有效地保障我市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更加体现我市城乡居民享有平等医疗保险权益。”李翔表示。(记者刘晨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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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0) 编辑:薛睿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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