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谜语是娱乐 渑池人左某竟用来赌博

2016-02-22 19:52:42来源:大河网 作者:代文官 宋健

大河网讯 猜谜语,本是民间久为流传的娱乐活动,却有人利用猜谜语中大奖的方式进行赌博。近日,渑池县法院以被告人左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左某开设赌场的犯罪工具依法予以没收。

经审理查明:2015年2月6日,被告人左某到渑池县果园乡杨村街红苹果幼儿园对面,从一外地男子(绰号:阿帅,具体身份不明)手中接手一个以“猜谜语、中大奖”方式供他人赌博的门市。2015年2月7日,被告人左某以每日100元的工资雇佣上某负责该赌场的日常管理,以每日50元的工资雇佣纠坤、杨某、王某甲、杜某等人负责该赌场的换零钱、开票等服务。被告人左某开设赌场期间,李某甲、李某乙、徐某、吴某、侯某等参赌人员进行“猜谜语、中大奖”方式的赌博活动,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余元。

另查明,2015年2月16日,被告人左某到渑池县公安局果园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左某自愿缴纳罚金5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左某以营利为目的,为他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左某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自愿缴纳罚金,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第四款之规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开设赌场罪,是指为他人赌博设立、提供场所的行为。只要行为人符合上述行为特点,不论组织的人数或者赌博金额的大小,都将构成本罪。”《刑法修正案(六)》第18条(即《刑法》303条第2款)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随着经济发展,科技不断进步,赌博形式也日趋多样化,突破了传统的赌场概念,危害性更大。近年来,以猜谜语、赢大奖或者在互联网上设立赌博网站,担任所谓庄家、代理或者其他新型赌博形式的出现,促使刑法将‘开设赌场罪’从赌博罪中分离出来,作为一项单独的罪名存在。”

(代文官 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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