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衣物成为市民的消费热点。2016年全年三门峡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受理服装鞋帽类商品投诉共计113件,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14.34%。对此,该中心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新年衣物时一定要留意。
据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分析,2016年该中心所受理的服装类消费者投诉主要集中在以下三方面:一是衣物洗后缩水、染色、起球;二是购买后觉得款式价位等不合适要求退货;三是鞋类商品在三包期内开胶、开裂、掉色等问题。对此,该中心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新年衣物时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一、及时检查所买衣物是否有质量问题。很多消费者在购买新年衣物后都要放置到过年时再穿,这样容易造成不能及时发现衣物的质量问题,所以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后要及时试穿大小并检查衣物质量,避免时间太久无法确定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二、注意查看吊牌,依照标识洗涤。服装的吊牌上标注服装的材料、规格、洗涤方法等信息,不要轻信服务人员的商品介绍,毛呢、真丝等特殊面料商品洗涤时要按照吊牌标识进行,切勿盲目水洗,避免因洗涤不当引起的消费纠纷。
三、特殊商品要特殊对待。消费者在购买内衣内裤等贴身衣物时要试穿和选择好大小号,出于卫生安全方面考虑,商家对穿着后贴身衣物的退换货规定比较严格,所以更换较为困难。
四、保留凭证,及时维权。服装鞋类商品三包期限一般为一到三个月,消费者购买商品后要保留购物小票、发票等购物凭证,若发现服装、鞋帽等出现质量问题要及时找商家解决,或拨打“12315”电话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避免个别经营者找借口推诿拖延,一旦超过产品三包期,消费者维权会比较困难。(记者李博 通讯员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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