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事件频发,47家校园贷知趣退场

2017-04-12 06:55:35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

随后,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印发《关于规范深圳市校园网络借贷业务的通知》,做出九项规定,一是必须做好风险提示,二是必须加强信息审核,三是必须控制借款成本,四是必须审查借款用途,五是必须遵循审慎原则,六是必须保证学生信息安全,七是禁止违规宣传,八是严禁线下销售和校园代理,九是严禁非法催收行为。

历经半年时间的整治,监管效应开始显现。一些主打“校园贷”的公司主动退出市场。网贷之家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2月底,全国共有74家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校园贷”业务,主要为消费分期平台和P2P网贷平台,比2015年的顶峰时期减少47家,其中仅2016年就有45家平台主动退出市场。

校园贷需要规范不能一刀切掉

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后,有长期从事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业内人士评价称,银监会此次提出的监管负面清单更短,政策口径放大。对比之前各地证监局及银监会针对校园贷颁布的清理整顿条例(重庆划定八个“不得”,深圳九项“规定”),此次银监会的指导意见仅提到3个“不得”1个“禁止”。这说明,经过一年的清理整顿,校园贷的监管思路进一步清晰,只要不触及这四条红线,依法设立的各类平台和机构都可以正常开展有益于大学生学习生活、创业成长的金融服务,这在实质上肯定了校园网贷存在的价值,政策口径也有所放开。

该人士分析称,校园贷不可否认存在诸多硬伤,但也必须看到,在校学生有着较旺盛的金融消费需求,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校园也可以称得上是一片“蓝海”。据统计,我国现有大学生3700多万,人均月消费1200多元,校园里藏着千亿元级别的消费金融大市场。而且现在这些大学生走进社会之后,也将成为金融机构的潜在优质客户。因此,规范“校园贷”不能“一刀切”,在对“校园贷”平台进行规范、整改、清理的同时,也要关注到大学生合理的消费信贷需求,引导金融机构优化服务,为大学生提供小额、利率合理的消费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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