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房琳 闾斌
清明节是中国人祭奠列祖、扫墓凭吊的传统节日。每到清明节祭扫之日,墓园内往往人潮涌动,而一些不法之徒见有利可图,也开办了各种非法公墓。
近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三门峡市民政局获悉,目前三门峡市已取得省民政厅公墓经营许可证,准予开展公墓经营活动的合法经营性公墓有6家,分别为:三门峡市唐殿庙陵园(三门峡市公墓管理处)、三门峡市金泰艺术陵园、义马市龙凤陵园、渑池县云门山公墓、三门峡刘秀山公墓、卢氏县花园公墓。
据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建立经营性公墓,必须经省民政厅审批并颁发公墓经营许可证。未经省民政厅批准建设的经营性公墓属非法公墓,不受法律保护。
除此外,建立农村公益性公墓,需由村委会申请,县级城乡建设、土地、林业、环保等部门审查同意,同级民政部门批准。农村公益性公墓不得对本村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不得对外经营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