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运输单位客运车辆超载被处罚后,却仍然不改,近日卢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三家客运企业所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为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确保春运道路安全,日前,卢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执法期间,发现三家客运企业因为所属车辆有载客超员被处罚后,依然还有超员现象。1月13日,该大队依据相关规定,依法分别对三家客运企业做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
民警提醒道,客运企业对所属客运车辆负有监督管理主体责任。若同一道路运输企业两年以内累计发生2次以上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作出处罚。